根据笔试情况,如下12名应选者获得面试资格:
杨 蓉、刘 嘉、曾 欢、陈 璨
肖 霓、刘桂元、陈 浩、李俊才
孙荣华、何亚东、宁 君、邹卫强
请上述12名进入面试人员按要求于2011年8月26日上午7:30赶到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侯考(请带上身份证和准考证)。
长沙市开福区委组织部
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1年8月24日